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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tto Lee11/03/2016 10:58 上午

商業機構推廣冥想目的(提升員工生產力)固然與既有的冥想目的(修行的一部分,以擺脫名利和物慾的束縛)相違。不過,追求經濟利益是否必然是一種束縛?

記得早幾篇論自省的一篇文章,網友曾提及動機論如康德,也只是要求必然把他人當成目的之一即可,而不必然是唯一目的。

同理,固公司目的與冥想原意相違,惟就個別員工而言,他絕對可以視冥想的主要目的為強身健體,而生產力提高只是輔帶影響;或者,就算提升生產力也是員工自身一個目的,他也可以抱此強身健體,甚至是教授提及的心靈上的自由作為更重要的目的。因為一切其實都是目的與手段的問題:假如李嘉誠或者任何富豪(講緊世界級個啲),對於提升生產力並唔係佢地既終極目標,而是透過金錢而幫助最大多數需要幫助的人,也是沒有教授提及的問題的。再以超級富豪的生活作息為例,不少新進富豪都有平衡的生活節奏,或者大家都知道李嘉誠的生活作息,假如佢地都係以賺錢為最高目的,相信難以維持,他們必定在其中找到樂趣,而作為內在動力(Motivation)。所以,聲稱的原意是一個絕對化簡單化的商業機構的statement,其中運作大可不必相違。

而商業機構的運作固不會因員工多作冥想而有所改變,但商業機構的這個舉動,本身可以就是反映運作模式(壓力的工作環境)改變的一個舉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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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fishandhappiness.blogspot.com.br/2016/11/blog-pos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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